自受託人稅率變更後,IRD(紐西蘭稅務局)要求信託提供的資訊,已遠超過一份簡單申報表。如果你有會產生收入的家族信託,不論信託實際活動多寡,現在都適用揭露規則。
Quick answer
大多數有收入的紐西蘭信託,除少數豁免類別外,都必須在提交 IR6(信託所得稅申報表) 時,一併提供完整財務報表和詳細揭露資料。內容包括對信託的財產投入、從信託作出的分配,以及設立人、受託人與受益人的身分資料。目的在於提高透明度,讓 IRD(紐西蘭稅務局)能看見全國各地的信託實際上如何被使用。
The detail, in plain English
揭露制度讓信託申報表從簡短表格,變成更完整的全貌呈現。針對每個相關年度,適用規則的信託通常必須提供:
- 依 IRD(紐西蘭稅務局)最低標準編製的財務狀況表與損益表,並附上數字背後的基礎資料。
- 年度內對信託所作財產投入的明細,包括投入的金錢或資產,以及由誰投入。
- 對受益人的分配明細,包括各筆金額及其性質。
- 用以識別設立人、受託人、受益人,以及任何具任命或罷免權之人的資訊。
有些信託可排除在完整規則之外。主要的減免是非活躍信託:沒有收入或只有極低收入,且已提交非活躍聲明的信託,在重新變為活躍前,無須提交完整揭露資料。某些慈善信託及部分外國信託也不在此制度內。但預設立場是:有收入的家族信託明確屬於適用範圍。
揭露通常不會改變稅額,改變的是可見度。IRD 會利用這些資料了解收入與資產如何透過信託流動,且相關資訊可與受益人自己的申報表交叉核對。
A simple example
Rata Family Trust 持有一間出租房和一個股票投資組合。即使其稅務狀況很單純,現在也必須提交正式的財務報表、列出設立人在年度內投入的 $10,000、記錄分配給成年子女的 $6,000,並識別所有與信託相關的人。這些都不會改變應繳稅額,但若漏報,本身就是合規缺失,並可能招致罰款。
相較之下,一個長期休眠、只持有家庭自住房且沒有任何收入的信託,可以提交非活躍聲明,在重新開始產生收入前,不必承擔完整揭露義務。差別單純在於信託是否屬於活躍狀態。
Common mistakes to avoid
- 以為安靜的信託就能豁免。 只要有收入,通常就落入適用範圍,不論表面看起來多簡單。
- 漏提交非活躍聲明。 真正休眠的信託應主動提交聲明,而不是直接不申報。
- 財產投入與分配紀錄不足。 這些現在必須詳細申報,不能只在帳上沖抵淨額。
- 紀錄保存不佳。 揭露規則假設你能依需要追溯並識別每一位設立人、受託人、受益人與任命權人。
- 把揭露當成可有可無。 即使稅額本身正確,揭露失誤仍會獨立構成問題。
Where this fits in your return
揭露資料是附隨在信託的 IR6(信託所得稅申報表) 上,而不是附在你的個人申報表上;但它依賴的是同一套年終編製的財務報表。如果信託有分配給你,相關受益人所得仍會流入你的 IR3(個人所得稅申報表),而 IRD(紐西蘭稅務局)可以比對兩邊資料;這也是為什麼把信託紀錄與揭露做好,能保護所有與信託相關的人。
How Fernway can help
我們會編製合規的信託財務報表、完成完整揭露附表,並建議安靜的信託是否應提交非活躍聲明,而不是承擔完整申報負擔。目標是讓信託履行每一項申報義務,而不需要你自己解讀規則。已揭露後數字如何課稅,請參見信託報稅。
這僅為一般資訊,內容以撰寫時為準,並非個人化稅務建議。稅務規則可能變更,且你的情況可能不同;在依此採取行動前,請向我們確認你的狀況,或查詢 ird.govt.nz。
白話來說:有收入的家族信託現在幾乎什麼都要讓 IRD(紐西蘭稅務局)看見,所以即使稅務本身很簡單,良好紀錄與完整揭露仍然很重要。
本內容為一般資訊,並非個人化稅務建議。查看我們的 完整免責聲明.